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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旅游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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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编制抚远市旅游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抚远市旅游局联系(地址:抚远市行政中心旅游局415室,邮编:156500,电话:(0454)2133317),邮箱:479519396@qq.com)。

一、概述

2017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旅游局认真贯彻《条例》《2017年抚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壮大旅游产业,提升抚远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的工作目标,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界面,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市旅游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工作执行力、做好信息把关和透明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年来,我局各科室明确任务,通力配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作为,完善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政务平台发展和旅游业态营销宣传需要,加强了市旅游局官方网站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网站窗口搭建、版面内容填充、网站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加快抚远智慧旅游网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和完善了群众获取旅游相关信息的渠道,新科技应用性和便捷性有效提升。

(三)压实责任,严密组织信息公开

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上报信息做到部门认真整理、领导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对旅游营销、政策法规、旅游交通、产业规划、旅行社、饭店、景区和导游员管理等内容,做到定期公开。三是热点问题的公开。对假日旅游提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旅游投诉、举报电话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旅游局主要通过省旅游委微信平台、市旅游局官网、微信、微博平台公开信息,2017年度,我局在省旅游委微信平台发布信息5条,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7条。利用市旅游局官方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4条。同时,我局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模式,市旅游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开通至今,官方微博获得关注粉丝265人,发布信息113条;官方微信获得关注粉丝28574人,发布图文信息57篇。

(二)依申请公开及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与人民群众与广大游客的实际需求还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人员力量投入不够。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两名市场营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因脱贫攻坚工作抽调一名,现具体负责人员实为一人,存在重视程度够,人员力量少的弊端,致使一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处理不及时,不到位。

二是扩大社会影响力方面力度不大。相对于其他城市政务信息数量和影响力,以及本市其他工作力度大的部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效力略显薄弱。

三是政务信息工作创新力不够。一些政务信息内容不够充实和丰富,缺乏针对性和传播力。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切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通过政策宣传、实例讲解、学习观摩等多种方式,使全局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把握,使全局上下主动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

二是推进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应用。积极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应用,结合自身门户网站,使公众获取各类政府信息更加便捷,有效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处理与应对公众对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需求。

三是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人员力量投入,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整理、编辑发布。继续在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拓建信息发布载体、注重信息公开时效、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加大力度,狠下功夫,注重实效。

 

 

 

抚远市旅游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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