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抚远市委、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交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根据《2017年抚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抚交发〔2017〕7号),逐步健全工作机制,并对全年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及考核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全面推进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政务平台建设
我局着重加强了电视、网站、微信、led显示屏等政务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完善,及时将全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各部门的职责、权限,重要政务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社会公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创新创优情况,对交通行业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微信、led显示屏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更新相关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格实行信息审查制度
2017年,根据《2017年抚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相关公开内容由涉及部门及时整理,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逐级审阅,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局办公室,由局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对外公开。
(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2017年抚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把关及时准确将我局政务信息录入相关信息平台,为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市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供方便。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33条,通过微信公开10条,通过其它方式公开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1.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交通方面5件。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努力下,已全部办理完结。
2.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抚远市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涉及交通方面2件,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努力下,所提问题已经解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缺乏对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被动应付;对交通系统基层重点亮点工作缺乏深度挖掘。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开权利人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切实保证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健全机制,加强监管。选派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数量充足、栏目齐全、内容使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抚远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