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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抚远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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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8年工作思路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全文在“中国抚远”门户网站(www.hljfy.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抚远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54)2131387,邮箱:fyxajjbgs@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7年,我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逐步健全了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运行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相关公开内容由涉及部门整理,各科室负责人认真把关,重要信息经领导审定后再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达到了制发规范性文件100%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

2017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我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缺乏对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被动应付,处理不及时,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政务公开力度不大,进展缓慢。

二是政务公开的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部分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开权利人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健全机制,加强监管。选派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在规定公开范围内,强化信息公开动态监管,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

(三)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速度及时、数量充足、内容实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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