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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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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已在抚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4—2132466。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1年,抚远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保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领导,构建完善的管理体制。

  我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审计局、信访办、法制办、建设局、监察局等部门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县政府办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自身实际,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事务有人办,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体系,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县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规程。同时,我们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使用《条例》。利用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设立了宣传专栏,利用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了《条例》内容,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还通过设立宣传栏等形式,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为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用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活用载体,打造公开的办事平台。

  为了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县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有效方式,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的领域和渠道。一是通过网站实时公开。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府领导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政府机关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政府重要的政务活动,社会公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切实发挥媒体作用。通过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活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所有“窗口”单位都将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了政务公开专题栏目,定期安排发布政务信息,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覆盖面。三是进一步推进“阳光政务”。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县政府信息,有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截至目前已有公安、交通、林业、国土、水务16家进驻单位,可办理审批手续43项,已累计受理各类审批事项2000多件,事项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强化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没有制度,就难以开展,没有监督,就难以落实。为此,我县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一是建设监督检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部门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三是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坚持定期联系、督办、检查,实行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反馈制,及时掌握了解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随时帮助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04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概况类信息2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2.6%;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1.1%;计划总结类信息1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1.2%;工作动态类信息86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82.3%;其它类信息13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12.8%。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人事、财务、行政许可等信息1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县没有接收到以书面、网站申报等渠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县政府及各行政机关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县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个别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单位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化和规范。三是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政务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程度。重点抓好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暖等行业的办事公用信息整合,全面公开办事制度、程序、纪律、时限、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收费项目标准,逐步形成覆盖全方位的服务信息网络。

  二是把政务公开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逐步探索加强行政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加快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做到上下联动,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

  三是把政务公开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社区延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问题答复工作。进一步畅通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抓好市民投诉网络建设,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形成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办结、反馈、回复制度。

  四是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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