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已在抚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4—2132466。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0年,抚远县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保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强化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我县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审计局、信访办、法制办、建设局、监察局等部门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县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抚远县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自身实际,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体系,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为主线,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组织各乡镇、各部门于4月29日集中开展了纪念《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县共悬挂条幅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在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设立了宣传专栏,利用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了《条例》内容,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还通过设立宣传栏等形式,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为深入贯彻执行《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活用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形式。
为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我们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有效方式,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的领域和渠道。一是通过网站实时公开。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府领导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政府机关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政府重要的政务活动,社会公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切实发挥媒体作用。凡属公开范围的部门都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政务公开墙或公开栏。所有“窗口”单位都将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了政务公开专题栏目,定期安排发布政务信息,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覆盖面。三是进一步推进“阳光政务”。坚持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全县政务公开的窗口和示范平台,实行一条龙受理、一个窗口收费、一站式限时办结服务,健全和完善“公开、有效、廉洁、便民”的服务制度。目前已有公安、交通、林业、国土、水务16家进驻单位,可办理审批手续52项,已累计受理各类审批事项1800多件,事项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
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部门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听取人大、政协意见建议,改进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各部门贯彻法律法规,特别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增设政务公开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确保群众投诉渠道通畅。一旦有来信来访和投诉事项,都能得到及时处理,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疑难。四是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坚持定期联系、督办、检查,实行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反馈制,及时掌握了解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随时帮助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10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概况类信息10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9.7%;政策法规类信息10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9.3%;计划总结类信息7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6.6%;工作动态类信息64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58.8%;其它类信息17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15.6%。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人事、财务、行政许可等信息5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县没有接收到以书面、网站申报等渠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县政府及各行政机关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县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个别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单位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化和规范;三是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程度。重点抓好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暖等行业的办事公用信息整合,全面公开办事制度、程序、纪律、时限、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收费项目标准,逐步形成覆盖全方位的服务信息网络。
二是把政务公开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阳光、高效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严格依法、高效便民、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
三是把政务公开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社区延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问题答复工作。进一步畅通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抓好市民投诉网络建设,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形成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办结、反馈、回复制度。
四是把政务公开和督查工作、政绩考评工作结合起来,保证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项目的圆满完成。通过公开,直接接受群众对政绩考评工作及政绩考评结果的监督,从而打牢政务公开工作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经常组织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