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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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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远县人民政府

  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已在抚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4—2132466。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和效能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在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县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审计局、信访办、法制办、建设局、监察局等部门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自身实际,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了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纽带、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形象的新观念,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狠抓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为普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县专门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同时,我县还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条例》,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我县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抚远县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根据全县总体部署,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全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做好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备案等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打造阳光政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全社会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灵活运用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我县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信息公开。把抚远政府信息网站列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今年,我县投入15万元,聘请专业设计公司,对抚远政务信网站进行重新设计,新增子栏目20余项,网站栏目更加新颖独特,内空更加丰富;更新了服务器,单设专网,确保了浏览网页更加便捷;开设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招商引资、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政府网站月浏览人次超过1500人次,年总浏览人次达到20000人次以上。二是有效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让各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凡属公开范围的部门都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公开墙或公开栏。所有“窗口”单位都将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此外,我县以政务公开宣传月为载体,组织全县各有关部门,利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97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概况类信息8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8.4%;政策法规类信息9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9.8%;计划总结类信息6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6.6%;工作动态类信息58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59.5%;其它类信息15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15.7%。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人事、财务、行政许可等信息49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县没有接收到以书面、网站申报等渠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县政府及各行政机关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县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个别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化和规范,部分单位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检查工作还不够有力。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满意度。针对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反映强烈、利益密切,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进行公开。重点抓好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暖等行业的办事公用信息整合,全面公开办事制度、程序、纪律、时限、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收费项目标准,逐步形成覆盖全方位的服务信息网络。

  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社区延伸。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的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和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问题答复工作。进一步畅通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抓好市民投诉网络建设,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形成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办结、反馈、回复制度。

  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和督查工作、政绩考评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确保县政府各部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经常组织新闻媒体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工作推拖,公开效果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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