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提 案 人:王珍
通讯地址:抚远镇科员
电 话:13845429872
内 容:
开展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水平,打造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良好形象。”规范化建设做到面积达标,环境优美、真正通过规范化建设,把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民主自治、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社区。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主体组织,建立信息收集、反馈渠道。重要制度还应以工作手册、宣传页等形式,向居民公开,方便群众取阅。
建 议:办公用房的建设、改造、创造便利条件。结合“两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