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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远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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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抚远市市区亮化及牌匾整体统一的提案

提 案 人:金  发

通讯地址:金发广告装饰

电    话:15946591666

内    容:

按照我市建设的总体要求,突出地方特色,加快城区主要街路、广场、公园、商业街灯饰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我市夜间景观,通过改造建设,使我市城区亮化工程达到较高的水平。

建     议:

一、基本实施原则

坚持高标准规划与高质量建设相结合,市政配套设施和市容市貌整治相结合,本着“投资少、见效快、效果佳”的原则,以主要街路亮化为框架,以道路两侧建筑物亮化为重点,以广场、公园亮化为点缀,以广告亮化为烘托,以市内牌匾统一为基本,形成一个多层次、立体化、具有地域风格、体现现代文明气息的灯饰化景观。同时城区亮化工程建设要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图案美观、色彩协调,做到宏观和微观效果相结合、动态与静态效果相结合、白天与夜晚效果相结合、冷色调与暖色调效果相结合、文字与图案显示相结合,避免灯饰视觉污染,突出行业灯饰特点,突出街路灯饰差别,充分展示我市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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