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志刚,副主任袁冬、胡万林、王钢、李妍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祥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冰,市人民法院、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抚远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议案;书面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邱洪斌辞去佳木斯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立伟辞去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宋亚巍为抚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抚远市公安局局长,新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郑志刚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编辑:陈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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