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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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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志刚,副主任袁冬、胡万林、王钢、李妍出席会议。副市长郭志强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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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抚远市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城市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书面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照才等请求辞去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职务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了人事免职议案。

会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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