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抚远市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
2025年我市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189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90号)指标文件,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达到我市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8万元、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3万元。经市农业农村局请示,市政府会议研究,(抚政函〔2025〕88号)文件批准,确定实施水貂养殖基地建设二期设备采购项目、良种场村新砌路边沟及进户盖板建设项目等项目。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计划实施1个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投入中央、省级衔接资金141万元,具体是:
水貂养殖基地建设二期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141万元。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实施2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中央、省级衔接资金504.362149万元,分别是:
1、良种场村新砌路边沟及进户盖板建设项目,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
2、永发村村内道路硬化,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180万元。
三、其它项目
计划实施1个其他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0万元,具体是:
项目管理费,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10万元。
以上共4个项目合计531万元,特此公示。
附件:
(抚政函〔2025〕88号) 关于抚远市2025年批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以前年度结余计划的批复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6日至7月6日。
监督电话:123170454-2138427
受理单位: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6日
监审:刘成伟
审核:梁宏图
编辑:崔锡鹏
监审:
审核: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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