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远市“赋能庭院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我市对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给予生产资料补贴政策,给予脱贫户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庭院经济购买生产资料金额60%的补贴,最高补贴1000元。经户申请、村级调查申报、会议确定、公示无异议、乡镇审核把关、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审批后,共确定183户脱贫户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参与发展庭院经济,共需发放庭院经济生产资料补贴金额17.654万元。
现将《抚远市2026年发展庭院经济购买生产资料奖补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6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9日)。
监督单位: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0日
监审:刘成伟
审核:梁宏图
编辑:林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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