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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日期:2026-10-12 09:13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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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影响全市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点信息,并制定对策。

(三)组织全市公安侦察工作,负责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协调、组织、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五)依法管理国籍,负责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八)负责管理、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收容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局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按管理权限协助管理全市消防、警卫部队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抚远市公安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掌握公安工作情况,起草重要文稿,综合协调、政务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公安改革调研;统筹警用装备、经费资产、基建采购及后勤警务保障。

(二)政工室:负责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警衔、考核任免;队伍建设调研、表彰奖励;民警教育训练、心理服务、辅警管理;公安宣传、舆情处置、新闻发布、政务公开、警营文化。

(三)情报指挥中心:负责研判社会治安与突发事件情报,指挥处置突发案事件,管理指挥情报平台,指导报警服务台,公安统计;负责公安科技、技术标准、技防、通信保障。

(四)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开展警务督察,监督民警履职守纪;受理举报投诉、信访,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负责公安内部审计,指导全市公安审计业务。

(五)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内容略)

(六)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研判经济犯罪态势,制定打防对策,组织指导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七)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制定治安管理规定;查处治安案件,管理户籍、危爆物品、特种行业;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派出所、社区警务;负责重大活动安保、重点单位安保、保安行业监管、基层群防群治。

(八)刑事侦查大队:负责研判刑事犯罪,制定打防对策;组织指导刑事案件侦办,负责扫黑除恶、打拐、跨境警务协作;牵头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九)刑事技术大队:负责制定刑事技术发展规划;承担重大案件现场勘查、物证检验复核;管理公安鉴定机构及鉴定人。

(十)反恐与巡特警大队:负责反恐工作;巡特警、检查站建设与巡逻防控;处置群体性、重大治安事件;无人机治安管控、警用航空管理。

(十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研判食药环知、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制定打防对策;组织侦办该类刑事案件,督办重大案件。

(十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制定网络安全规范;网络安全防护、网上违法信息监控、网络犯罪查处;网安技术手段建设报批;网络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十三)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查处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重大活动交通安保;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审批;交通安全宣传,道路设施规划,高速交管。

(十四)法制大队:负责公安规范性文件起草;执法监督检查;普法;办理听证、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

(十五)禁毒大队:负责研判毒品犯罪,制定打防对策;侦查毒品案件;禁毒宣传;管控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吸毒人员管理。

(十六)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公民及普通护照外国人因私出入境管理;“三非”外国人治理、非法移民遣返,查处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

三、领导信息

宋亚巍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彦春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波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魏海刚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佩明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付伟副局长

陈威公安局党委委员

王逸民公安局党委委员

四、办公地点:抚远市正阳路538号

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六、联系电话:0454—21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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