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以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权益维护、帮扶援助、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事务岗(联系电话:0454-2168123)
(二)移交安置岗(联系电话:0454-2176477)
(三)拥军优抚岗(联系电话:0454-2176766)
(四)就业创业岗(联系电话:0454-2128234)
三、领导信息
郑永峰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长辉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宝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址:抚远市抚远镇佛山路5号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4-212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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