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6年抚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总成绩及体检环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程序,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26名(名单详见附件)。
集合时间: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6:00。
集合地点:佳木斯英才集团(佳木斯市郊区胜利西路1236号)集合。
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蓝色免冠2寸照片1张,证件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当日早晨保持空腹(不能饮食);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穿着带有金属的服饰,女生不穿连裤袜,正处于生理期的女性受检者应在进行妇检项目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3.不得携带与体检无关的物品(手机、背包、挎包等)、不得佩戴金属饰品、手表等。
4.正处于孕期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正规公立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体检的各环节中主动告知有关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相关情况。
5.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和体检纪律,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体检过程中,严禁擅自离队单独行动或插队扰乱体检秩序。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若有违者按违纪处理。
6.体检费以现金形式收取,费用为550元由考生支付给体检医院,如需发票的,请于体检后一个月内工作时间到体检中心前台财务处开取。
2026年抚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及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1)
抚远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13日
监审:赵彦春
审核:王佳
编辑:徐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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