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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于召开调整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二次)

日期:2026-07-30 16:08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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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定于2026817日上午9:00发改局会议室组织召开调整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依据《抚远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监审报告》综合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市县相关运价标准,将抚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拟定运价标准公布如下

1起步价6元,起步里程2.5公里(含2.5公里),2.5公里以上每超过1公里加收1.5元,每500米跳表一次,按四舍五入原则计价,以整数元为结算单位。

2单程载客行驶超过5公里,加收50%空驶费。过路、过桥费由乘客支付。

3车辆运营时速低于12km/h,白天每3分钟加收里程价1.5元,夜间每3分钟加收1.8元,不满3分钟不收费。

4规定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夜间整体加收20%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18

1、消费者参加人8人:于巍、李凯月、张艳君、党春宇许鹏、王亚秋、裴娇娇、索淑萍。

2、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人:景俊宏、杨德山。

3、相关部门及专家代表参加人8人:赵佳会、郑志臣、白亚辉、邹伟奇、黄百松、吴思晨、王泽峰、王志明。

三、听证人名单

张新生、陈彤彤、殷晓新、张薇薇、陆欣欣。

注:听证会因故取消或推迟举行的,我局将提前电话通知各位代表。

特此公告。

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730

相关附件:

监审:陈彤彤

审核:殷晓新

编辑:张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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