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定于2026年8月17日上午9:00在发改局会议室,组织召开调整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依据《抚远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监审报告》,综合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市县相关运价标准,将抚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拟定运价标准公布如下:
1、起步价6元,起步里程2.5公里(含2.5公里),2.5公里以上每超过1公里加收1.5元,每500米跳表一次,按“四舍五入”原则计价,以整数元为结算单位。
2、单程载客行驶超过5公里,加收50%空驶费。过路、过桥费由乘客支付。
3、车辆运营时速低于12km/h,白天每3分钟加收里程价1.5元,夜间每3分钟加收1.8元,不满3分钟不收费。
4、规定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夜间整体加收20%。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18)
1、消费者参加人8人:于巍、李凯月、张艳君、党春宇、许鹏、王亚秋、裴娇娇、索淑萍。
2、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人:景俊宏、杨德山。
3、相关部门及专家代表参加人8人:赵佳会、郑志臣、白亚辉、邹伟奇、黄百松、吴思晨、王泽峰、王志明。
三、听证人名单
张新生、陈彤彤、殷晓新、张薇薇、陆欣欣。
注:听证会因故取消或推迟举行的,我局将提前电话通知各位代表。
特此公告。
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30日
监审:陈彤彤
审核:殷晓新
编辑:张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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