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本市黑土耕地质量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抚远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黑土耕地保护相关领域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内容
本次线索征集聚焦黑土耕地保护重点领域,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1.“田长制”责任落实问题。各级田长未依照规定开展巡查检查,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视而不见”、瞒报漏报等情况。
2.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问题。侵蚀沟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进展迟缓、质量未达标准等情况。
3.耕地轮作问题。轮作试点任务落实不到位、虚报轮作面积、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
4.耕地“非粮化”问题。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或在耕地种植苗木、草皮等情况。
5.秸秆还田问题。秸秆还田面积虚报、作业质量未达标准、补贴发放不规范等情况。
6.保护性耕作与深松整地问题。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不实、未按技术规范实施、骗取作业补贴等情况。
7.面源污染防控问题。化肥、农药过量施用导致耕地污染等情况。
8.农药使用及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问题。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低、回收点管理混乱、随意倾倒掩埋等情况。
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粪污直排污染耕地等情况。
10.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问题。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未及时发现处置、整治推进不力、虚假整改等情况。
11.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问题。耕地质量监测点维护不到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
12.测土配方施肥问题。技术推广流于形式、配方肥供应不规范、补贴资金使用不透明等情况。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4-2131755(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举报邮箱:fysnyj@126.com
受理单位: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经过及相关证据(照片、视频、票据等)。
2.提倡实名举报,本单位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查证属实的突出问题线索,将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4日
监审:梁宏图
审核:曹真
编辑:冷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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