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慎,将位于抚远市寒葱沟镇红丰村催芽基地《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抚县{2014}抚国设农字第18号。抚政函【2014】145号)丢失。权利人:王红涛,身份证号:230882198205174934。 现原证声明作废,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期满后予以补发新证。
抚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