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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计划安排批复的公示

索引号 23088312592020128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10
发文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9-02 成文日期 2020-09-02 14:09
生效日期 2020-09-02 14:09 废止日期 2020-09-12 14:09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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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扶贫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抚远市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该方案已经以(抚政函〔2020〕76号)文件批准。根据我市制定的《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批复》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9月2日至9月12日。

附件:1、抚政函【2020】76号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市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计划安排的请示批复.pdf

2、抚远市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pdf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抚远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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