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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抚远市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230883商务和口岸局125920201270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发文机构 商务和口岸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26 成文日期 2020-11-26 16:11
生效日期 2020-11-26 16:11 废止日期 2020-12-03 17:12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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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批复》(抚政函〔2020〕79号)文件要求,市电子商务发展中心组织了各相关部门对申报该专项资金的单位进行了认真、公正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审结果见附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7天(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3日)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454-2133912

受访和来信地址:抚远市纪委信访室

市审计局举报电话:0454-213241


抚远市电子商务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 2020年度抚远市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统计表.XLS (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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