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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远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索引号 23088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4202413281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7-29 成文日期 2024-07-29 17:07
生效日期 2024-07-29 17:07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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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抚远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相关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参加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现场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的考生,按照《抚远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抚远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表》(附件)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并一次性提供政策性加分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无效)。

三、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抚远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5楼会议室(佳木斯市抚远市佛山路抚远镇人民政府对面)

咨询电话:0454-2132800(工作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不计入笔试总成绩。

2.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3.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6月25日(含)。

附件:抚远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表.xls

 

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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