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远市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公告》工作部署和程序要求,现就做好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通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初步考察,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考察、体检结果以终审为准。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5日(周五)上午8:00
地点:抚远市互贸中心南侧平台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4.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护照、临时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需粘好双面胶)一张、黑色签字笔及体检费600元(需带现金,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5.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7.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前将放弃体检资格声明书(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fyswrcb2023@163.com。
咨询电话:0454-2133690
附件1:抚远市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体检人员名单.xlsx
抚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