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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招聘卫生专业志愿者资格复审通知

索引号 23088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2202211899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发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8-11 成文日期 2022-08-11 14:08
生效日期 2022-08-11 14:08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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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抚远市招聘卫生专业志愿者的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本次资格复审人员

对卫生专业志愿者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抚远市行政中心五楼530室(电话:0454-2132800)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2)《卫生专业志愿者报名登记表》《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3)卫生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从业证明材料;

(4)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材料,脱贫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家庭《帮扶手册》,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高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需提供荣誉证书。

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卫生专业志愿者资格复审名单.xls


                                                        

抚远市招聘卫生专业志愿者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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