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88号),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根据抚远市财政局、抚远市税务局、抚远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抚财联字〔2016〕27号)文件,现对抚远市2020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下载:抚远市2020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明细.xls
编辑:董玉良 审核:李 婧
索引号 |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42202111212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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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15:12 |
生效日期 | 2021-12-02 15:12 | 废止日期 | 现行有效 |
为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88号),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根据抚远市财政局、抚远市税务局、抚远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抚财联字〔2016〕27号)文件,现对抚远市2020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下载:抚远市2020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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