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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警示

索引号 230883市场监督管理局121120201325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2-16 成文日期 2020-12-16 10:12
生效日期 2020-12-16 10:12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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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新冠病毒疫情严重,而我国饮食习惯的原因,需要进口大量冷冻食品,外包装极有可能携带病毒,受此影响,广大群众慎食进口冷链食品,尽量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如需购买,一定要到正规商家,要主动查验想购买的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对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不要购买。不要私自网购进口冷链食品。

要做好自我安全防护。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戴好一次性手套,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食品及内外包装,选购完食物后要使用专业消毒产品对手部进行严格消毒。

要使用正确的方法储存进口冷链食品。先将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用75%酒精消毒晾干后,再放入冰箱冷藏,在接触和处理完进口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加工进口冷链食品时,要做好严格管控,在加工之前一定要认真清洗食品,清洗过程中要戴手套、口罩等防护品,防止水花飞溅。烹饪食物过程中一定要烧熟煮透,即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操作设备、工具要做好清洗消毒,切肉案板和刀具、餐具等容器须清洗干净,应生熟分开使用,不宜混用、混放,杜绝交叉污染。操作结束后,要对台面、容器、厨具、厨余垃圾等进行严格清洗和消毒。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

此外,广大消费者要积极参与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督,如发现有违法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请拨打2138315举报。同时不要轻信任何谣言,不传播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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