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扶贫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抚远市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年中调整)。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该方案已经以(抚政函〔2018〕127号)文件批准。根据我市制定的《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批复》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8年8月15日至8月25日。
附件:1、附件1: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批复1.pdf
2、抚扶组字〔2018〕15号 抚远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年中调整).doc
3、2018年抚远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计划表(定稿).xls
监督电话:0454-2138427
0454-2133573
抚远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