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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审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230883审计局117320211543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发文机构 审计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1-15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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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佳木斯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扎实推进依法审计工作,依法审计能力普遍提高,有效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抚远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能

2020年,我局按照审计项目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6个,共查出有问题资金18,426.84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6份,发现审计问题102个,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86条。推动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45项;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 26项。

1.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要求,认真履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议精神,研究审计重点工作任务,自觉把坚定“两个维护”贯穿审计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保持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审计机构改革,扎实做好相关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

2.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坚持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着力揭示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和经济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促进各项政策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聚焦提质增效,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审计中,分别从决算草案编制、预算分配管理、财政资金管理等角度揭示存在问题,促进预算法贯彻落实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三是聚焦担当尽责,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围绕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不断加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审计力度。四是关注民生热点问题,扎实开展专项审计。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抚远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实施了专项审计,对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客观分析、提出建议,促进完善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制定完善业务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上把好制度建设关口,出台了《抚远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制度》、《抚远市审计局审计过错追究制度》、《抚远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审计项目的管控,推进绩效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适应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需要,对各项内部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推进审计流程再造,提高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修订完善《抚远市审计局局务会议事规则》、《抚远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抚远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责任追究等内容,强化决策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了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加强合法性审查。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对外合同的签订,全部通过法规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有效规避审计的法律风险。

3.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局党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财务开支和重大事项都经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所有审计项目均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由主管局长主持,项目实施科室、法制审理股科、审计组组长及主审参加,共同研究审定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流程图、监督途径、执法所用文书、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等基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要求组织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进行清理,我局仍保留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及时办理了工作证件。

2.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记录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坚持科技强审,努力推进“金审三期”工程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进一步明确科室复核、法制审理的质量控制责任,加强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证据获取、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现场管控等重点环节审核,切实保证依法审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先后建立了审计现场业务管理办法、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等制度,从局长到一线审计人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切实规范审计权力运行。

2.完善监督机制。所有审计项目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审计内容、纪律、审计组成员、监督举报方式等。实行内部回访监督机制。坚持审计廉政回访,了解审计组及工作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倾听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依法受理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由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及时受理审计过程中接到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件中涉及审计项目的,及时转交相关审计组落实。

(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建立经常性学法制度,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和集体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目标任务管理中。积极开展“年度学法”活动,明确年度学法重点,年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同步进行了普法考试,切实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培训。一方面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讲座、经验交流、座谈等形式,提高了学习培训效果;另一方面举办及参与审计业务规范培训。积极参加审计署和省审计厅举办的“审计大讲堂”培训,并结合作风整顿要求举办本局“审计业务大讲堂”,审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八)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研究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局党组书记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积极开展审计法治宣传。一是利用审计进点会,主动上门送法宣传。我局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之机,及时向被审计单位人员赠送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及书籍,讲解审计法律法规知识,让最新的审计法律法规资料第一时间送达被审计单位人员手中。二是利用媒体,扩大审计成果宣传。在市政府网站、微信群等及时发布最新审计动态、审计成果和审计经验,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时代主旋律,扩大审计正能量,赢得社会理解和支持。三是结合年度普法工作,开展主题活动宣传。我局依托“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七进”活动,以“依法审计,服务发展”为主题,组织审计人员走上街头社区,积极开展审计法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从总体情况看,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与不足: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学习运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积极性不强。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的创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还有些单一。主要依靠传统方式,形式不够灵活多样。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一)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推行普法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紧迫感、使命感,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形成习惯。

(二)继续完善法治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以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后续监督为基础,继续完善审计自身配套制度建设和审计系统法制监督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主动服务,始终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厘清权力边界,规范业务程序,继续落实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贡献。

抚远市审计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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