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要求,笔试和面试工作已经结束,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44查询本人成绩。现将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及其成绩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如考生放弃体检和考察,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于2024年10月18日(周五)早6时到达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中山路256号)集合。
2.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社区工作者录用体检表(附件2),并提前如实填写第3页个人信息,体检编号现场填写,体检表集合时统一上交。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至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穿着带有金属的上装,正处于生理期的女性受检者应在进行妇检项目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4.正处于孕期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公立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各环节的体检过程中主动告知有关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相关情况。此类受检者经报备,可在体检当天参加除X光及妇检以外其他项目的检查。
5.体检费用550元,由体检医疗机构收取现金,不设电子支付渠道。考生须另行准备适量现金,防止特殊情况额外加项费用不足(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标准收取)。
6.须检查单侧裸眼视力的考生严禁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进行视力项目检查。须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应自备框架眼镜。
7.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和体检纪律,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录用考察等后续环节的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体检集合时,考生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须关机。体检过程中以组为单位逐项进行检查,严禁擅自离队单独行动或插队扰乱体检秩序。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若有违者按违纪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7日
受理电话:0454-2120553
中共抚远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关于2024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及成绩.xls
编辑:王震
审核:赵思航
监审:徐榕蔚